经系统查询,截止2023年7月1日止,内蒙古自治区内92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暂不具备从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社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自觉违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可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公布不具备从业条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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